第八届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
开源硬件创意智造专项赛 公共赛区
2025.06.09~06.30
1、2025 年 7 月前,在校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或职高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选手所在学段组别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3 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 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专、职高)。
3、开源硬件创意智造专项赛为团队赛,选拔赛阶段团队为 2 人一组(自行组队),决赛阶段为 4 人一组(现场随机组队)。
4、每队最多可有 1 名指导老师,不同参赛青少年的指导老师可以重复。指导老师作为责任人,要保护参赛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指导参赛学生制定比赛计划,督促参赛学生认真完成比赛。
1、参赛队伍在本网站注册登录前需要到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的官网进行在线报名手续。(报名链接:https://aiic.china61.org.cn/)注意:团队竞赛的项目,每名团队成员均需单独报名参赛。
2、澳门特别行政区、广东省、四川省、上海市区域为线下选拔赛区域,无需参与本网站线上选拔赛且不要进入公共赛区。线下选拔赛相关信息请关注对应省份发布的通知文件。
3、非上述区域的参赛队伍请进入公共赛区。
4、每支参赛队伍只能在一个赛区报名参赛,不能跨赛区进行参赛,也不能在多个赛区中进行参赛。
5、参赛队伍请留意本赛项及大赛的参赛规则。不同组别的选手不得跨组别进行组队,但在同一组别内的选手可跨年级进行组队。
6、参赛队伍以及指导老师信息以官网报名信息为准。
1、参赛学生团队根据比赛主题,使用编程平台Mind+、Makecode或Jupyter Notebook,基于开源硬件(行空板、micro:bit、Arduino 等主控板)和其他相关电子元配件,通过电脑编程、硬件搭建、造型设计等创作实物模型作品,将作品说明内容、作品演示视频、接线图等上传至赛事平台进行参赛。
2、参赛学生比赛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开源硬件,由参赛学生自行准备。为确保比赛公平性,参赛学生使用硬件种类与数量不得超出“开源硬件器材包清单”(请见附件 1)要求。清单内器材不要求全部使用,学生可根据项目在该清单内自行选用器材进行制作。
3、线上选拔赛作品须提交包括:
作品创意灵感、作品演示视频(如何上传视频,建议不超过5分钟),制作说明(包含至少5个步骤的作品制作过程,每个步骤包括至少一张图片和简要文字说明)、硬件清单、硬件接线图、软件源代码等。压缩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20MB。
4、软件源代码和结构设计文件,需打包压缩成ZIP格式,上传至附件处。压缩文件包以“学生+作品名”命名,压缩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20MB。
(一)回避范围
回避是指评审专家如果具有一些特定情形,就不能参与相关作品评审的制度。评审专家该回避却不回避,活动组委会一经发现,将决定其评审结果无效,向社会公告,并向评审专家所在单位通报。按照相关规定,结合竞赛活动实际,如果评审专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参赛选手的亲属;
(2)与参赛选手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
(3)担任过参赛选手的辅导老师或指导老师的;
(4)与参赛选手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回避方式
回避方式有自行回避、安排回避与申请回避三种:
1.自行回避
评审专家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回避的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2.安排回避
评审专家有上述(1)(2)(3)(4)回避情形之一,但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的,活动组委会一旦得知,应当安排其回避。
3.申请回避
参赛选手、学校等个人或单位要求评审专家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1.第八届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接受社会的监督,挑战赛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第八届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参赛选手、参赛单位及其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比赛成绩合理性等持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成绩公布之日起 10 日内向活动组委会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4.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将异议材料直接提交评审委员会或者评审专家;专家收到异议材料的,应当及时转交活动组委会,不得提交评审委员会讨论和转发其他评审专家。
5.活动组委会在接到异议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并能提供充分证据的异议,应予受理。
6.为维护异议者的合法权益,活动组委会、推荐单位及其指导老师,以及其他参与异议调查、处理的有关人员应当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确实需要公开的,应当事前征求异议者的意见。
7.涉及参赛选手所完成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比赛成绩合理性等内容的异议,由活动组委会负责协调,由有关指导单位或者指导老师协助。参赛选手接到异议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异议材料,并将调查、核实情况报送活动组委会审核。必要时,活动组委会可以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涉及参赛选手及其排序的异议由指导单位或者指导老师负责协调,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送活动组委会审核。参赛选手接到异议材料后,在异议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调查、核实报告和协调处理意见的,该项目不认可其比赛成绩。
8.异议处理过程中,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承认异议内容;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异议。
9.异议自受理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处理完毕的,遭异议的参赛选手如果提供了合理解释,可以认可其比赛成绩;自异议受理截止之日起一年内处理完毕的,遭异议的参赛选手如果提供了合理解释,可以直接参加下一年度比赛。
10.活动组委会应当向评审委员会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并将决定意见通知异议方和参赛选手。
邮箱:tcwl@dfrobot.com